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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殺人享豁免權 菲國掀議論 教你遇到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2日專電)中國大陸駐宿霧總領事遭槍擊事件,引發派駐菲國的外交人員若犯案能否享有外交豁免權的爭議,菲律賓外交部認為二順位塗銷有,但國際法律師則認為只有功能性豁免。

昨天下午1時20分,中國大陸駐宿霧總領事宋榮華與2名館員,在宿霧市1家餐廳遭人開槍射擊,宋榮華重傷、2名館員身亡。兇嫌為領事館57歲郭姓館員和她的60歲丈夫。

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傅查理(Charles Jose)今天引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Diplomatic Relations) 和2009年菲律賓與中國大陸的領事協定說,「他們是菲律賓政府認證的外交官,因此享有外交豁免權。」

但菲律賓國際法專家羅奎(Harry Roque)向媒體表示,嫌犯在行兇時並不是在執行外交官職務或功能,因此不應享有完全的外交豁免權。

羅奎認為,領事官只應享有「功能性」豁免權,殺人並非領事官的功能。

他說,因此,菲國對此案應有管轄權,2嫌應在菲國被起訴。

今天稍早,傅查理表示將把2嫌移交大陸當局,帶回北京依大陸法律處置。

菲國網友對外交豁車貸台南佳里車貸汽車貸款高雄內門汽車貸款免權也各有解讀,網上掀起激烈辯論。1041022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外交官殺人享豁免權-菲國掀議論-132550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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